權力事項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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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0001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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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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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閉坑地質報告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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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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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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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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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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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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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產資源法》2.《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3.《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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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依據內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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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產資源法》(1996年8月通過)第二十一條:“關閉礦山,必須提出礦山閉坑報告及有關采掘工程、不安全隱患、土地復墾利用、環境保護的資料,并按照國家規定報請審查批準。”2.《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1994年3月國務院令第152號)第三十二條:“……采礦權人停辦礦山的申請,須經原批準開辦礦山的主管部門批準、原頒發采礦許可證的機關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有關證、照注銷手續。”第三十三條:“礦山企業關閉礦山,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審批手續:……”3.《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2012年9月國發〔2012〕52號)將“礦山閉坑地質報告審批”由國土資源部或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下放至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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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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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閉坑地質報告審批,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閉坑地質報告須經原批準開辦礦山的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2.“閉坑地質報告”需經國家認可的評審機構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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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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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閉坑地質報告審批許可,應當向山東省國土資源廳提交下列材料(紙質和光盤各一份):
1.閉坑地質報告申報表(原件);
2.原批準開辦礦山的主管部門審核意見(原件);
3.礦業權人關于資料真實性的書面承諾書(原件);
4.報告編制單位關于資料真實性的書面承諾書(原件);
5.資源儲量估算范圍疊合圖(原件);
6.采礦許可證(復印件);
7.地質勘查資質證書(復印件);
8.閉坑地質報告合同(委托、協議)書(原件);
9.評審機構提供的“閉坑地質報告”評審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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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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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國土資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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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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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國土資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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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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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國土資源廳政務大廳窗口(濟南市歷下區經十東路1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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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征收)的標準及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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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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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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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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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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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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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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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8169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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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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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8858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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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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